*人与吸血鬼,两个想要自己死去的存在
*比较意识流的一个故事,有流血死亡描写
*全文6k+
*只因生之喜悦险胜死的宁静
手机震动个不停,雷狮不耐烦地按下接听键,才刚把手机凑近右耳,编辑骂骂咧咧的聒噪声音就通过无线电波传过来。
于是雷狮二话不说地掐断了通话。
手机在他的掌心中安静了几秒中,然后又不知死活地响了起来。
雷狮咬咬牙,再次接通电话。这次他没等对方开骂,直接皮笑肉不笑,用阴阳怪气的声音嘲讽道——哦,我可去你大爷的。
随后他毫不留恋地卸下手机电池,把手机零件统统扔在地上,用鞋底狠狠地把它们碾成一堆无用的垃圾。
他习惯性地摸了摸口袋,从皱巴巴的衣服里掏出一包廉价香烟,猝然回忆起自己并没有带打火机。
算了。雷狮面无表情地把这包烟揉烂。他也不乐意走的时候往身体里塞脏东西。
就像一场无声的狂欢一样,雷狮将自己的钱夹打开,把其中仅剩的几枚硬币抛到半空中。抛累了,他干脆一股脑地丢下钱包与钥匙,连同钱包里的身份证,以及一点存款都没有的银行卡。
他愣愣地看着那些曾经的随身物品砸在高楼脚下的水泥地上,随后,自己也翻出栏杆,站在天台边上。
奔往地心。
夜深了。
跳广场舞的中年妇女早已解散,大爷大叔们泡在麻将馆里,高中生还没有下晚自习,上班族窝在家里的沙发或者床上,百无聊赖地刷着社交软件,追着换汤不换药的热门剧。
小孩倦了,老者无眠。情侣或许正在拥吻,或许立马要去干些少儿不宜的事情。
可这些与雷狮有什么关系呢?
雷狮恹恹地回忆了自己的一生,确信的确没有什么好事情能够挽留他。
他不需要留下任何多余的东西,不需要遗书,所有的遗言都融入了他的书中。
只需纵身一跃,他便得以结束这糟糕透顶的狗屁人生。
然后到明天早上,或者更早一点的时间吧,路人就会发现他七零八落的肢体。他们会陷入恐慌,大声尖叫,哆哆嗦嗦地打电话报警。想想这场面就很有意思。
他能不能得到一方小小的坟墓呢?有没有人会为他的离去而哭泣呢?雷狮不知道。
*
假如问雷狮他是否具有信仰,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傲慢年轻人,他的答案显而易见。
在他再稚嫩一点的年纪里,他也试着询问过不知存在与否的神明。在未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后,雷狮果断地丢弃了对神的敬畏。
但也许有那么一个瞬间,有那么短短一秒的时间,他的声音,他的愿望,确确实实被某种更高位的存在所倾听了。
人类。
有个轻到好似喟叹的声音由他身后传来。
雷狮意识到那是在喊他,于是转身,对上一双深邃的绿眼睛。
一个行为怪异的男人悄无声息地出现在雷狮的后边,他像是从几世纪前穿越而来的人物,还执拗地裹着长袍,赘余的布料拖在了地面上。
雷狮下意识地觉得滑稽,但又因男人彬彬有礼的模样而消去了脑中各种失礼的想法。
身着长袍的男人保持着礼貌距离,用不高不低、刚刚适当的声音说着令雷狮惊诧的话语。
人类。他又强调了一遍对雷狮的称呼。如果你无论如何都想要死的话,能不能将你的血液施舍于我?我不会强迫你,但你现在跳下去也不过是变成一滩惨不忍睹的玩意儿,何不暂时将你的血送给一个渴血的怪物呢?
看在上帝的份上。男人往胸口划了一个十字,语气诚恳。哪怕你要从天堂往下跳,也不在意多做一件善事吧?
这段话听起来可牛逼了。事后雷狮才明白,那话翻译过来就是——人类,与其浪费资源,不如做我的备用粮吧。
*
安迷修是一个吸血鬼。
雷狮接受现实的速度快得不可思议,他承认那本该死去的好奇心又诈尸了。他是写书人,也拥有过一段对都市奇谈痴迷的时期。
他跟着安迷修来到一处野外的废弃危楼中。雷狮一边觉得新奇,他还是头一次亲自走进这种地方,一边又觉得嫌弃,看来这里就是他之后的住处了。
雷狮环顾四周,最终还是把视线投到正坐在一把破旧安乐椅中的安迷修身上。
雷狮问。你真的是吸血鬼吗?
安迷修答。你们是这样称呼我的种族的。
你其他族人呢?
我没见过。也许以前见过,但我忘记了。
你活了多久?
很久,长到你难以想象。
你曾经也是人类吗?
应该是吧,我也记不清了。
真是毫无意义的对话。雷狮感到无聊,叹息起来。幸好他还有其他的疑问。
你为什么要如此麻烦地吸血?有征得我同意的必要吗?
当然有。安迷修飞快地肯定道。因为我的特质。
特质?雷狮蹙眉。
在我吸食你的血液时,就像是交换一样,我的记忆会传输给你。安迷修目不转睛地盯着雷狮,气场瞬间改变,严肃得异常。
你不得不接受我的记忆,不论你我意愿,也不论那份记忆我目前能否回忆起来。一点一点的,随着我食用的血量增多,你能够看得愈加久远的、我的过往——藏于我体内的阴暗面都会清晰地呈现在你眼前。
雷狮一时间没回话,可这不代表他被吓住了。倒不如说,不以为然的情绪在他心中蔓延。
荒唐。他并未直接说出二字,细微的表情变化却没有逃过安迷修的眼睛。
你似乎不相信我说的话?安迷修没有生气,反而好脾气地笑起来。
我没有不相信……雷狮试图狡辩。
好啦。安迷修打断他。想要亲自试验一下吗?
雷狮犹豫着点点头,用小刀割开自己的手腕。吸血鬼所需要的并非是单纯的血液,而是人类的生命力,所以安迷修必须直接从人类身上吸取血液。
血液被抽离并不值得雷狮害怕,可怕的是随后紧跟着的东西。
安迷修没有欺骗他,他看见了安迷修的记忆。
雷狮先是感觉到了一阵晕眩,他以为是失血带来的后遗症,但并非如此简单。在黑白之中,徘徊于虚实间,他看见一具躯体,绳索锁住咽喉,空荡荡的昏暗屋子里,男人的身体在空中摇晃。画面不真切,可一份说不出的诡秘氛围像是从幻觉中被拖往了现实。雷狮感到后怕,脸色微微发白,仿佛那个被吊住脖子的男人是他自己。
雷狮压下不适感,不顾额角淌汗,强撑着扬起笑脸。他问安迷修,莫非你吸个血,还得让我跟着磕了药一样?
安迷修也笑了,笑得优雅,很是体贴。
你看见什么了?
真不是你趁我不注意,向我下了致幻药?
安迷修不恼,不胜其烦地询问。雷狮,你究竟看见什么了?
雷狮吸了口气,才缓缓道出自己方才所见。
安迷修手指抵着下唇,任由思绪飘飞。
我想起来了。安迷修的眼睛微不可查地亮了一瞬,接着他又变回那个高深莫测的好好先生。
是几十年前的一件事了。我找来一根绳子,将其固定好,把垂下的部分捆了个圈儿,再把自己的脑袋套进去。
见雷狮听得认真,安迷修索性开始自述——
那感觉不错,我差点以为自己再也不会醒来了。
我踢走脚下的凳子后,绳子立马收紧。血管被压迫,窒息感袭来,心脏与肺都得不到空气。大脑缺氧,我很快陷入休克,然后死亡。我甚至觉得自己用力过猛,连颈椎都折断了。
但是很遗憾,我的自愈能力并未因我频繁的自杀而失效,它让我死而复生。我在绳索上悠悠转醒,立马想起自己还吊在半空中。我忍耐着,在接受几分钟的新生后,我再次因窒息而昏睡。
那一回,我死了无数次,又活了无数次。安迷修总结道。
雷狮摆出一副见鬼的神情,在他看来,这无疑是种酷刑。他问安迷修,你不会觉得痛苦吗?你是受虐狂吗?
不啊。安迷修笑了笑。睡着的时候我会觉得很舒服,只有清醒的时候才会渴血。
这件事的结局呢?雷狮好奇。
结局啊……安迷修貌似神游了一下。
不知道过了多久,兴许是几周,亦或者是几个月、几年,绳子断了。
我掉了下来。
然后又是新的一天。
*
人与吸血鬼相处了几个月,维持着微妙的平衡。
无限的生命让安迷修博学,他精通许多,却放任自己在世界的角落积灰。安迷修很会烹饪,尽管雷狮从未撞见安迷修下厨的画面,雷狮的舌头依然被安迷修伺候得舒舒服服;安迷修极为健谈,他见识多了,聊起趣闻来,从不让雷狮感到乏味;安迷修还通乐理,这楼里有架被抛弃的钢琴,不知安迷修是如何让它再次发声的,反正他心情好的时候就会为雷狮弹上一曲。
排除那些已经遗失于记忆之海的,几乎没有他不会的语言,他知道无以计数的秘辛,他曾徒步走过一个又一个的国度,踏遍了风雪,看尽了繁华。
然而安迷修不快乐,他只求一死,仅以此为前进动力。
雷狮重新拿起了笔。他需要创作,不然压力无处宣泄。
无疑,他领略到了部分奇景,但看得更多的是绝望。
安迷修死亡的次数没有上千也上百了,大部分是自杀,小部分为他杀。
雷狮怀疑在几个月间,他已经被迫看了安迷修几百年的记忆了。雷狮的精神也已经衰弱得不成样子。有种他自身也死了数次的错觉。
线绷久了,终有断裂之时。
雷狮的毅力陪他熬过了很多回。每次被吸血,雷狮要么头痛欲裂,要么冷汗浸身。他总是想要喊叫出来,好驱散心中的恐惧,好确认自己并不是真的困于其中,可雷狮的自尊使他一次接着一次地忍了下去。
今天,在吸血鬼吸食血液的时候,雷狮没撑住,两眼一黑便晕了过去。
安迷修对雷狮坦白过,在过去的日子里,他也曾落魄到只能去偷取陷于睡梦中的人的血液。而他吸完血后,那些人十有八九会做噩梦。
雷狮也遇见了梦。
他梦见了安迷修。
*
我活着,得伤害别人。
我早就活够了年头,也无任何牵挂,无需继续重复着一成不变的日常。
想要解脱。
永眠是个好归宿。
可是在成百上千次的尝试后,我逐渐明白了一个事实,要杀死自己很难。
于是我换了一个方式,我开始求助外力,希望能借他人之手以结束这漫长的旅途。
人类是一种很神奇的物种,无知使他们恐惧,又使他们无畏。他们挑战自然,触及神秘,以征服为乐。
很简单的,让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产生杀意并不需要费太多力气。我假扮成敌国的可怜俘虏,伪装自己为异教徒,谎称曾习得邪恶的巫术。人们对我的罪证深信不疑,他们判我绞刑,砍下我的头颅,给予我与水共逝。
看啊,人是多么自满而愚昧的生物啊。他们误以为自己是救世主,明明从未亲眼见证过什么,凭着只言片语,就觉得自己看清了真实,任意剥夺造物主赐予他人的、同等重量的生命。人们为了剥夺而发明了五花八门的刑罚,却毫无新意。
人类,我嘶吼道,行不通的,不够啊,你们这些方法无法给予怪物致命伤。
我曾经对他们抱有期待,但是他们也让我失望了。
有一回我假装藏匿女巫,被判同罪。他们将我烧上一天一夜,次日再把我放下来。我焦炭般惨不忍睹的躯体被草率地埋在某处荒郊野外的无名墓地里。躺在阴凉的地下,我感到悲凉,只因又一次和死神错过。我放弃了独自在地底睡上几十年的想法,由于渴血感随着身体的自愈越加强烈。
渴血是病,比死的疼痛更让我遭罪。
我从地底伸出一只手,接着让整个身体都摆脱泥土的束缚。本来还昏昏欲睡的守墓人一见我爬了出来,整张脸吓得雪白。我饿极了,轻易地抓住了六神无主的守墓人。我的獠牙迫不及待地刺穿他的脖颈,好似饿狼咬断野兔的脖颈。
我的悲伤,我的愤怒,我的绝望,所有情绪一齐涌向那个可怜人,我害得他浑身抽搐、吓到失禁。当我呆滞着放开他时,他的身体像脱水了一般,软倒在地。
而我呢?我摸了摸嘴角,手掌血红。我从最开始的愣怔到最后的崩溃,我抱着头跪在泥地里恸哭,连额角被石头磕出鲜血也浑然不知。尖锐的指甲撕扯着肩膀,带血的肉渣从骨头上滚落。多想就这样将自己撕成碎片。
直至太阳升起,逼着我像老鼠一样躲进黑暗里,从头到尾,我都恍如荒地的一只孤魂野鬼。
有人称吸血鬼被上帝所抛弃。
我不理解,不是说神是爱着众生的吗?
我跌跌撞撞地闯进教堂里,浑身都被一种和日照同样的灼烧感折磨着。我痛到失声大叫,像婴儿一样哭哭啼啼。身处宏伟的、由人类匠人所打造的建筑物内,我感到自身的渺小,我的灵魂一定在颤栗,如果我还有灵魂的话。无法言喻的情感令我最终在祭坛上跪下,不自量力地沐浴在阳光下,光芒穿过玻璃打在我身上,一股肉被烤焦的恶臭味道飘散在圣洁的空气中。我泪流满面,泪水夹着血液顺着我的脸庞流下。我对着耶稣基督的塑像,双目因无法直视太阳而几乎被烧成两个空洞,这个时候,我的嘴唇不受控制地嗫嚅起来——
主啊,为何我听不见您的声音?
您在哪里?
您真的抛弃了我吗?
很痛,我受够了,我不奢求能前往您的身边,我不会用自己血液玷污一片无辜的雪花,只求您能不能不要这般对待我?
后来我意识到那是上帝的慈悲。
他让我痛,让我避免成为一具单纯的行尸走肉。
不少教堂建筑惊人,但亦是一间屋子。从那以后,我无时无刻,无论身在何处,都未放弃过祷告,坚信主与我同在。
终有一天,我将解放我自己,从这肮脏不堪的躯壳中。虽虔诚的方式有所不同,愿您赐福于我。
*
雷狮醒了,并再也无法安然入睡。
泪水不由自主地涌出,沾湿了枕头。
*
雷狮从床上起身,没穿拖鞋,赤脚踩在灰扑扑的地面上。
黑夜已尽,晨曦将至。
雷狮穿过熟悉的走廊,轻轻地推开那被虫蛀过的门。安迷修果然正待在自己的老位置上,在一扇巨大的落地窗前。
吸血鬼背对着雷狮,眯着眼睛望向窗外,在阳光下异常脆弱的皮肤已经冒出了淡淡的烟。
那是安迷修每日的功课,为了不那么空虚地呼吸着,他必须以近乎自虐的方式生活下去,感受着痛,游荡在生与死的中间。
不断注视着那熊熊燃烧的天体,直到血液也像是被点燃,直到他本身化为灰烬。
随后迎来新生,面对又一平平无奇的一天。
太阳火乃正义,灼尽万件罪恶。慈悲之下,安迷修也会变为一堆灰,却是拥有思想的灰。
雷狮不会被烧。但他看着安迷修的背影,胸腔恍如亦有火焰在燃烧。
安迷修。雷狮喊了他一声。
安迷修悄悄握紧了双手,他深吸一口气,才慢腾腾地转身面对雷狮。
这一次,没有微笑。
安迷修平静地看着他,突然说,你走吧。
……什么?雷狮不解。
你已经不是我的同类了,请离开这里吧。
安迷修语气肯定,他收回视线,宛如提前看破全部,轻声解释道。
你想要活下去了。
*
经过几个月的荒谬生活,雷狮返回了人类社会。他还在写书,且一写成名。人们喜欢他的故事,喜欢其中深沉的话语,喜欢那跨越几个世纪的爱恨情仇。即使众人并不懂,但此书也被捧为潮流。因为他们不懂。
雷狮现在有很多书迷了,也从他们那里收到了许多礼物,编辑对他客客气气的,他有钱付房租了,甚至可以在市中心买一套漂亮的房子。很多人向他表白,留言赞美他,雷狮不再缺少爱。
可雷狮常常回忆起那个被他独自留下的吸血鬼。
雷狮一直记着他与安迷修的最后一次对话。
安迷修,我问你。当时雷狮完全没有察觉自己的声音在发颤。你初见我时,究竟是怀着怎样的一种感情?
吸血鬼的声音飘过来,好像越过了很多很多年,又好像只是穿过了一个梦。
当然是羡慕啊。
他还会继续在求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吧?肯定的。雷狮想也不想就能得到答案。
雷狮已经失眠了九百九十九夜,马上便要迎来一千夜。
他要学会这种日子。雷狮骂骂咧咧地警告自己。要学会。
安迷修还住在那个漏风的屋子里吗?
绝对闲着没事就要去死一场吧?
他应该还没放弃晒太阳?怎么可能晒得死啊?
他还弹钢琴吗?会不会缺书看?本来生命就长得令人悲叹了,无聊又永恒的日子多难过。
哦,要是是现在的我,我宁愿在装满香槟酒的游泳池里溺死,或者采用安眠药搭配好酒的绝妙套餐。为啥非要选哪种又狠又痛又不优雅的死法?
安迷修可是一个绅士一般的吸血鬼啊,像电影里的贵族,怎么总是把自己搞得满身鲜血?
假设雷狮自然老死,在百年后,千年后,在雷狮这一人完全消失后,安迷修也会像现在一样遍体鳞伤,一遍遍地流泪祈祷着,祈祷上天能够赐给他一束光一点火,能彻底将自己化为没有生命的灰。
他在,他本来就在。他不在,他依旧存在。
他永远存在。
而一个人类无法战胜永远。
……
还学个鬼啊。
雷狮唾弃道。
那夜,雷狮发觉自己再也无法欺骗内心。
晚上九点,他愤怒地摔下笔,丢下电脑和手机,发疯般地冲出屋子,开着车冲入雨幕中。只有雷狮自己知道,他从未如此冷静过,哪怕他接下来要做的决定一定会改变他的人生轨迹。
他以往想要的名誉、渴望的认可与泛滥的爱,他统统不要了。
一想到自己居然放任安迷修自杀,雷狮觉得他自己就是个混蛋加胆小鬼。
雷狮一路飙车,凭着记忆找到了那处破破烂烂的住处。他没提前在路上遇车祸见阎王,都是天意。
感谢神。雷狮咂咂嘴。破楼还在,最重要的是,他还留在这里。
雷狮推门走进去,这一次他不会逃避。
安迷修依旧坐在那扇落地窗前,恍如雷狮只不过是离开了几个时辰。时光无法在吸血鬼身上留下任何痕迹,有关他的一切都被按上了暂停键,让他活得像一副有生命的画作。
走吧。雷狮清清嗓子,他望着吸血鬼的身影,在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情况下,柔下目光。
去哪?安迷修没回头,闷闷地问。
去寻找办法。
什么办法?
随便什么办法。雷狮轻言细语道,淡定到刻意无视了未来的所有痛苦与无奈。杀死你的办法,让你变回人类的办法,让我变为吸血鬼的办法……随便什么都好。
安迷修不可置信地转身盯着雷狮,确认他没有开玩笑后,碧绿的眼睛有些微湿润。
安迷修的表现已经非常镇静了。不知为何,雷狮忽然想起很久之前,自己站在天台上往下看时,内心的那种静谧。
跟我来吧。雷狮道。
雷狮只能听见自己紧张的心跳声,他担心安迷修不会接受他,毕竟他只是个受了打击就要死要活的愣头青。
但在他俩互相编织的后半生中,当他们肩靠肩平躺在床铺上时,安迷修承认在那一刻,自己确实心动了。
还未活过吸血鬼岁数零头的年轻人,他趁着夜色前来,面对千年的苦楚,没有退缩,而是坦然地告诉安迷修——
不要兀自凋零。
你值得拥有更好的,不要兀自凋零。
感谢您。闻言,安迷修不再努力维持笑容,放纵自己无声地落泪。
感谢您,终于将救赎我的光与火,送至我身畔。
*
后记:
显然,我表达能力欠佳,我觉得自己没把故事讲清楚,看到这里的人可能会觉得一头雾水吧。为什么我要写这么奇怪的故事呢?可能是活得太认真了(不,你只是在瞎扯)。
安迷修在多年前很可能是一个人类,毕竟没有什么是凭空出现的,但那份过往早就被埋葬在了记忆深处,靠他自己也想不出来。这些年来,他只有抱着试一试的心态,不停地杀死自己。被安迷修吸血的人虽然会看见他的过去,可是也会体会到他的痛苦,因而从未有人看过最深处的秘密。雷狮若是想要找到解救安迷修的方法,必须在自己有限的一生里,回到安迷修最初的起点。那也意味着他需要把安迷修千年来所体验到的滋味全部尝一遍。
很多东西都是我一时乱写的。来不及细想,让大家见笑了。我很喜爱写“邪恶”虔诚至极的场面,文中安迷修没有发疯大概也是因为信仰。我真的是写很多次这样的内容都不会觉得累。有时候,对与错,正义与邪恶,不必细分,概念而已。
he,当然he。至于究竟是白头偕老的人类情侣还是殉道者般的吸血鬼夫夫,就凭你们的喜好去脑补吧。
初衷是想写一个以自杀为主题的故事(这次七夕的主题明明是“情”好不?),我身边有很多人迷茫过,非常愧疚地责问自己,不知道活着有什么意义。他们不时就会去想自身有多么差劲,感觉非常对不起身边的人,没有胆子去杀害自己,又疲于生活。
我也不晓得怎么劝,因为我也会想乱七八糟的东西,现在只能把脑海里最直白的想法写下来——其实活着也没有什么特别了不起的理由,就是比死了要高兴一些罢了。
既然总要给别人添麻烦,所以不如让自己开心点。去听一首好歌,吃点喜欢的食物,玩下游戏,追一部剧,洗个热水澡,找个人聊聊天……那样的话,说不定在未来的某一天,你会想到:“啊,其实我也不是那么糟糕的人啊。”
只因生之喜悦险胜死的宁静。
总有一个奇怪的人,珍爱着你千疮百孔的灵魂。
把这两句话送给文中的安迷修,也送给读到这里的你。